大小新闻客户端7月28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峰)近日,烟台黄渤海新区教体局发布《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启明学校2025年招生简章》,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启明学校是一所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学校秉承“一切为了残疾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的办学理念,走“康教结合”之路,深入挖掘学生潜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025年秋季面向开发区招收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和多重残疾的特殊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段计划招生36人,其中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2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24人;学前段计划招生6人;中职段计划招生7人。
现场报名、材料审核时间为2025年8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现场报名时,家长需带齐材料等待现场审核,无需带领孩子到校。待材料审核通过后,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带领孩子到校进行面试评估。面试评估工作由面试评估小组进行,面试评估小组由我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指定专业人员组成,面试评估工作包括体质体能调查、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日常行为调查与测评等,符合条件的孩子根据招生计划排序录取后入校就读。
已录取学生实行试读制度,试读期为2至4周。试读期满符合在校就读要求的,可以到校就读;不符合在校就读的,学校将进行送教上门。
需要提醒家长的是,为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如学生有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攻击或自虐行为以及其它重大疾病者,家长应如实告知。如有意隐瞒,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自负。
招生对象有哪些?
1.开发区户口儿童、自有住宅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中,具有残疾证的中、重度智力落后、不适合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少年。
2.具备独立就餐、穿衣、就寝、如厕等基本生活自理能力。
3.无攻击他人和自残行为,有一定的危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无危及生命的潜在疾病(如心肺病、癫痫等);无传染性疾病。
4.具备与他人沟通的基本能力,能够接受老师的要求并付诸行动,能够(或经过训练)适应学校集体学习、生活。
5.义务教育段:小学一年级原则上招收6—9周岁尚未入学的特殊儿童。
6.学前段:原则上招收3—6周岁的特殊儿童。
7.中职段:年龄16-20周岁,能自理、自控,有一定学习、劳动能力并持有义务教育阶段毕业证的特殊少年。
证明材料有哪些?
(一)自有住宅
1.自有住宅界定,包括两种情况:
(1)房产所有权人(以相关证件登记为准)为学生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如果是与他人共有的房产,学生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所占房产比例需大于50%);2025年8月31日前仍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能算作“自有住宅”参与本次招生。
(2)学生及监护人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房产登记所有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学生从出生申报户口到入学期间,学生及其监护人一方户口与房产登记所有权人一直在我区同一户口本上。
2.核验材料:
(1)户口本(学生与监护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监护人一方在开发区的居住证(学生及监护人均为烟台市七区以外户口的需办理);
(3)不动产证(房产证)或一手房购房材料。一手房购房材料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款发票、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贷款合同(全款购买的不需提供);
(4)未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与街道办事处签订的拆迁协议;
(5)依据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拆迁协议入学的学生,需要核验学生及监护人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
(二)开发区户口租赁住宅
1.户口本(学生与监护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三)非开发区户口租赁住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包括以下两类:
(1)监护人一方在我区就业,与开发区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该企业在我区(或烟台市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监护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
(2)监护人一方在开发区投资兴办企业(含个体经营),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本人连续在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或该企业年交税达到5万元的。
2.核验材料:
(1)户口本(学生与监护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监护人一方在开发区的居住证(学生及监护人均为烟台市七区以外户口的需办理);
(3)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监护人与开发区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在我区(或烟台市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缴费证明;监护人在开发区的营业执照,以及该企业年交税达到5万元的完税凭证或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缴费证明。
(四)其他材料
(1)学生残疾证;
(2)预防接种记录卡(首页及所有接种记录页);
(3)近期(6个月之内)智商测试表;
(4)入学体检表一份,由市(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本年度儿童体检报告,除常规项目外,如有特殊体质必须加检以下项目:心脏病(心血管内科)、糖尿病(内分泌科)、哮喘(呼吸内科)、癫痫(神经内科);
(5)填写《启明学校2025年新生报名登记表》。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招生采用何种顺序?
符合政策条件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学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如学生报名数量超过了学校的招生计划,将按照以下六个类别顺序顺次安排学生就读。
第一类别。学生家庭在开发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且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开发区内的,以学生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二类别。学生家庭在开发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开发区以外户口,但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开发区内的,以监护人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三类别。学生家庭在开发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及法定监护人均为开发区以外户口,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四类别。学生家庭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学生具有开发区户口的,以学生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五类别。学生家庭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学生为区外户口,但法定监护人有开发区户口的,以法定监护人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六类别。学生家庭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学生及法定监护人均为区外户口,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实现稳定就业,在开发区租赁住宅居住的,以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间长短为依据顺次安排。
责任编辑:徐峰